《中国药典》由凡例、正文、附录和索引等四部分组成。
(一)凡例
1.名称与编排
中文药品名称:系按照《中国药品通用名称》收载的名称及其命名原则命名,《中国药典》收载的中文药品名称均为药品的法定名称;
2.项目与要求
《中国药典》(二部)正文品种质量标准的项目主要有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类别、规格、贮藏等。
3.检验方法和限度
检验方法:《中国药典》所收载的原料药及制剂,均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如采用其他方法,应将该方法与规定的方法作比较试验,根据试验结果掌握使用,但在仲裁时仍以《中国药典》规定的方法为准。
4.标准品、对照品
标准品、对照品:系指用于鉴别、检查、含量测定的标准物质;
5.计量
《中国药典》“凡例”规定,试验用的计量仪器均应符合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