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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在安徽合肥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送审稿)》征求修改意见会

2009-03-18 10:58 来源:医学教育网

  按照卫生部政策法规司要求,国家医学考试中心于2009年3月6日-7日,在安徽合肥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送审稿)》(以下简称《考试法》)征求修改意见会。会议邀请天津、河北、辽宁、江苏、安徽和湖南6个省卫生厅医政处和承担医学考试工作任务机构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研讨,卫生部医政司、政策法规司派专人听取了会议情况。

  参会人员结合医师资格考试开考十年来的实际情况和考试工作经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考试法》进行了逐条审议,对部分条款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认为《考试法》的制订很有必要,也迫在眉睫。《考试法》内容全面、完整,具有统一性和权威性,不仅将规范考试秩序、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与安全,也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与参与考试公民合法权利,同时,对推进考试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公正的人才培养与选拔机制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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