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卫生局简介
2009-11-05 20:09 来源:医学教育网
泉州市卫生局是泉州市政府主管全市卫生工作的工作部门。内设科室有:局办公室、疾病控制与卫生监督科、医政管理科、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规划财务科、卫生应急办、行政审核审批科、系统党委办公室。单位有: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市爱国卫生委员会办公室、卫生产业工会。市纪委派驻机构:卫生局监察室。
卫生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卫生标准,研究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
(二)研究制订全市区域卫生规划和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
(三)落实农村卫生、妇幼卫生、生殖健康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指导并监督本市初级卫生保健条例和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质量监督和业务指导。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订对人体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
(五)依法监督管理医疗机构,监督实施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医疗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
(六)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
(七)制订本市医学科技、医学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医药卫生科研攻关,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普及应用工作。
(八)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环境、放射、学校卫生,组织实施本市食品、化妆品和灭鼠、杀虫、消毒药品等健康相关产品质量管理工作。
(九)制订并监督实施本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和卫生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组织实施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十)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发展、促进国际间政府和民间的医药卫生科技交流与合作,做好援外医疗工作。
(十一)贯彻党的中医政策,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与创新。负责全市中医中药工作的行业管理,对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的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工作实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推进闽台和国际间的中医药学术交流与技术合作。
(十二)负责市委干部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按照规定管理市直各部门有关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三)组织高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商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十四)贯彻实施国家爱国卫生方针、政策、措施,统筹协调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委员部门开展工作,制订实施全市创建卫生城市、卫生乡镇、农村改水改厕规划,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开展全员除四害活动,动员全社会参与卫生工作。
(十五)建立和完善全市卫生统计、信息系统,管理卫生统计与信息工作,指导和管理卫生行业群团组织的工作。
(十六)管理直属单位。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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