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卫生局
2009-11-05 20:18 来源:医学教育网
单位名称 | 丽水市卫生局 | ||||
详细地址 | 丽水市花园路1号(行政中心裙楼三楼西侧) | ||||
负责人 | 郑利剑 | 联系电话 | 2091261 | ||
联络人 | 李春浦 | 联系电话 | 2091266 | ||
单位基本职能 | (一)调研起草有关卫生行政(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制订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研究提出卫生资源配置方案,制订并监督实施区域卫生规划。 (二)依法履行卫生全行业管理职能;负责管理和发布卫生信息。 (三)依法行使卫生行政监督职能;依法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和食品、职业、劳动放射、学校公共场所卫生及无偿献血工作;负责作业环境卫生、职业病防治、从业人员体检监督监测工作。 (四)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的疾病防治规划,组织对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组织调度全市的卫生技术力量,紧急处置重大灾情疫情、突发事件。 (五)贯彻中西医并重方针,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研究提出中医药现代化规划并监督实施。 (六)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社区卫生服务、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与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 (七)制订全市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大医药卫生科研攻关项目的实施;组织指导医学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组织全市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高等医学职业教育工作和乡村医生培训工作。 (八)研究、指导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负责全市医疗机构的分类管理。 (九)管理医疗机构内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督;负责指导和管理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十)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对全市卫生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制定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十一)研究制订全市卫生经济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负责并管理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市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初级卫生保健委员会、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市献血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四)参与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参与制定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及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制定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参与制定定点医疗服务设置范围、支付标准、项目收费标准。 (十五)承担莲都区的妇幼卫生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十六)负责管理市级卫生事业单位。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负责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许可和卫生监督,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卫生许可,卫生许可的主要内容是场所的卫生条件、卫生防护和从业人员健康卫生状况的评价和审核,并严厉查处上述范围的违法行为,将卫生许可证的发放、吊销、注销等情况通报质量技监和工商部门。 (十九)负责放射源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管理工作;负责放射源诊疗技术和医用辐射机构的准入管理;参与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负责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的医疗应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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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门名称 | 对外公开 电话 |
办事地址 | 基本职能 | ||
办公室 | 2091265 | 局内349室 | 协助局领导掌握、综合、分析全市卫生改革与发展情况,研究制定贯彻卫生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卫生行政复议;开展普法培训和法制教育;负责局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督查督办和卫生信息工作;负责制订本局和全市卫生工作计划、总结以及有关综合性文件;制订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并检查考核落实情况;负责局机关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社会综合治理、信访工作;组织落实平安建设工作。 | ||
直属机关党委 | 2091275 | 局内363室 | 负责局机关和市属卫生单位的党群、卫生体协工作;负责全市卫生行业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负责卫生系统纪检监察、纠风工作。负责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人民武装工作。 | ||
人事科教处 | 2091277 | 局内368室 | 负责制订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局机关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卫生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和专家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制订全市卫生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卫生科技重大项目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医学重点研究学科、重点研究实验室、重点科研中心的建设;组织全市医学继续教育、全科医学教育、初级卫技人员岗位知识培训,乡村医生转型教育、高等医学职业教育等工作;负责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奖励和科技成果的转化及推广应用;指导全市医学科技、教育机构的业务建设;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局机关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 ||
规划财务处 | 2091301 | 局内366室 | 研究提出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方案,指导开展区域卫生规划;负责制订卫生经济政策和卫生经济管理规范、标准,经批准后监督实施;管理市级卫生经费;参与制定卫生服务价格;负责卫生装备计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市、县(市、区)重大卫生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宏观管理;负责监管市直属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资产;负责联系市卫生经济研究会等社团工作。 | ||
防保与基层卫生处(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市慢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 2091283 | 局内364室 | 研究制订社区卫生、农村卫生服务、初级卫生保健、妇幼保健和健康教育的发展规划;指导初保规划的实施;负责城乡基层卫生网络、妇幼保健机构、健康教育机构的建设和管理;制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的规划、措施,依法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与计划生育部门密切配合,根据各自职责,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共同做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负责乡村医生的执业考试、执业注册和执业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卫生执法监督机构开展综合卫生执法活动;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慢病防治领导小组决定的工作任务和地方病、慢病防治日常工作;负责作业环境卫生监督、监测和从业人员体检工作;负责全市用于预防传染病的菌苗、疫苗等生物制品供应、使用的管理与考核评估;组织对全市重大突发疫情、灾情实施紧急处置;负责指导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卫生防病工作,组织、协调市爱卫会成员部门开展工作;指导创建卫生城镇、农村改水改厕、除四害及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对优生优育协会、农村卫生协会、市预防医学会、性病与艾滋病防治协会等社团的联系工作;制定莲都区妇幼卫生保健及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 ||
医政处(中医管理科、市保健办) | 2091292 2091296 |
局内356室 局内359室 |
负责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按规定权限负责卫生机构的设置和规模调整的审定;制订地方性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标准,监督医疗机构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医师和护士的执业资格的监督管理;组织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负责协调医疗救护工作;负责征兵、招生等健康体检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工作,并接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依法监督;依法管理无偿献血工作;依法管理全市中医工作;编制中医事业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订和组织实施中医科学研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技术开发规划;会同有关科室审核中医机构的设置、发展规模及基建项目;负责对市医学会、护理学会、中医学会、中西医结合研究会等社团和市级各医疗、医技质控中心的联系工作;负责市级领导干部的医疗保健和健康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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