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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卫生局职能科室

2009-09-18 09:37 来源:医学教育网

  威海卫生局设立了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定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工作计划;负责局机关财务、文秘、信访、档案、机要、保密、保卫、新闻宣传、资产管理、会议组织、政策研究和综合性文字起草工作。

  (二)政工科。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建、群团工作以及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市卫生人员实施职业道德规范,组织开展卫生行业的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拟订和实施全市卫生人才发展规划,贯彻卫生机构编制标准、卫生人员工资福利标准,指导全市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卫生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卫生系统全市性表彰工作;负责和指导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三)规划财务科。研究拟定全市卫生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区域卫生规划工作,规划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落实卫生经济政策和卫生财务管理规章;负责全市卫生贷款项目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管理,监督国有资产管理;落实卫生服务价格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卫生统计信息工作。

  (四)医政科。研究指导医疗机构改革,拟定医疗机构发展规划、管理法规和服务标准;组织实施医护人员执业标准、服务规范;依法监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临床用血质量;协调处理医疗纠纷;协调政府和有关部门对重大人员伤亡事件组织紧急救护;拟定全市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督导重大医学科技攻关,指导技术创新与科技成果普及应用工作;实施卫生人才培养规划;开展政府及民间医疗卫生对外交流、合作及援助工作。

  (五)中医科(挂保健科牌子)。组织实施国家关于中医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我市中医事业政策、规章和全市中医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全市中医医、教、研和中西医结合及民族医疗保健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业务指导;负责市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市直干部保健对象及全市性重大活动的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全市干部保健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

  (六)疾病控制科(挂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拟定全市重大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及与公共卫生相关疾病的防治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防止和控制疫情、病情的蔓延;承办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和市地方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统筹协调健康教育工作。

  (七)卫生应急办公室(挂威海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牌子)。组织协调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培训和演练,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分析评估等卫生应急活动;指导全市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其他突发事件实施预防控制和紧急医学救援;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和应急措施;承担救灾、反恐、中毒、放射事故等重大安全事件中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组织协调。

  (八)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承担综合管理农村基本卫生保健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拟定有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依法组织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与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农村卫生政策的落实。拟定妇幼卫生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管理母婴保健服务机构、专项技术和执业人员的准入;监督指导《母婴保健法》、《妇女发展纲要》、《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拟定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政策、规划和工作标准,并组织、协调、指导实施;负责社区卫生机构和人员准入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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