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卫中[2004]第135号
各中医、中西医结合机构: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及天津市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予以发布。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组织项目落实,并合理安排人员参加。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项目举办单位要在2004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完成情况报我局中医处。
天津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4年10月31日
继续医学教育辅导课程
新课上线
单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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