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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医德医风教育课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厅)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关于推荐医德医风教育课件的通知》(全继委办发〔2007〕09号)转发。结合我省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工作的要求及具体安排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实施。

  一、要求

  各地区、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在医务人员岗前培训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的通知》(卫办科教发〔2007〕59号)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建立健全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工作方案》(卫规财发〔2006〕471号)等文件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医德医风教育。把学习医德医风教育课件,取得相应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作为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年度考核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重要依据之一。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将于年底前对各地培训实施情况进行督导。

  二、具体安排

  (一)培训内容

  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推荐,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制作的《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培训课件。

  (二)培训方式

  1、已安装双卫网的地区和单位可通过双卫网组织学习。

  2、通过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制作的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光盘进行培训学习。

  (三)培训对象

  1、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在职卫生技术人员;

  2、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及其他卫生机构在职技术人员。

  (四)培训时间

  2007年8月~10月。

  (五)培训考核

  考核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考核试题在双卫网站(http://www.sww.com.cn)首页中的《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专题中下载。

  (六)学分授予

  凡参加培训并经考试合格者可授予国家级续续医学教育学分2分(项目编号:2007-15-02-130(国),项目名称:医疗机构药械商业贿赂防范),发放国家级远程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书。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将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名单及考核成绩于2007年10月31日前报各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各市汇总后于2007年11月15日前统一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二)所需培训课件及考核评分标准、学分证书发放等事宜请与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联系。

  联系人:

  1、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薛致辉、吴淑娟

  电话:800-810-3002,07064618903

  2、双卫医学技术培训中心广东地区负责人闫凌

  电话:13570069886

  3、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苏慧萍

  电话:020-8385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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