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按卫生厅《关于做好2008年科研工作总结的通知》(厅卫科教[2009]7号)和《关于做好2008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桂卫继字[2009]1号)精神,请各单位按要求(具体请登录广西卫生信息网“医学科教”栏目查询)做好科研及继续医学教育两项工作总结,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于2月16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市卫生信息中心,书面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到xxzx4990@126.com.
市卫生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六日
继续医学教育辅导课程
新课上线
单科¥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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