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研讨会于2004年9月28日在杭州召开。来自全省各市卫生局、市继续办,各县(市、区)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县级以上人民医院等负责继续医学教育的代表180余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是回顾总结近几年来,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交流经验、寻找差距;探讨继续医学教育在新形势下,如何应对发展机遇和面临的挑战。省卫生厅科教处张孟华处长主持会议,省人事厅丛荪林处长出席了会议并讲话。省卫生厅杨泉森副厅长作了《注重实效,规范管理,推动我省继续医学教育深入发展》的报告。杨泉森副厅长首先回顾了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基本情况,充分肯定了全省各市、县(市、区)卫生局,高等医学院校、各医疗卫生单位、科研院所、学会(协会)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其主要成绩是:(一)领导重视,组织机构健全;(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化管理;(三)加强项目管理,建立专家评审制度;(四)多方筹资,形成多元化投入的机构;(五)广泛参与,形式多样;(六)发挥基地培训优势,搞好基地建设;(七)保证教育质量,提高办学效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今后继续医学教育的工作重点。
一、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发展平衡,应进一步加强领导。
中共中央、国务院2003年12月19日至20日,在北京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发重要讲话,强调指出: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全党同志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实施人才强国战略作为党和国家一项重大紧迫的任务抓紧抓好。继续教育是培养人才的重要方式,是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环节,我们应当从战略高度认识继续医学教育的意义。
目前,有的地区和单位的领导对继续医学教育的认识还比较模糊,有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把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看作是个人的事,或者认为是额外增加负担,相应的组织机构不够健全,经费投入不足或无专项经费,工作力度不大。有些卫生技术人员只是为晋升职称而被动地参加学习敷衍了事。因此,我们要在进一步认识上下功夫,切实增强深入开展继续医学教育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领导,各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情况应作为对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内容之一。要大力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使广大卫技人员充分认识到开展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要做到思想升位、工作服务到位。以创新的观念和开拓的精神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真正把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抓到实处。
二、严格管理,注重实效,推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断深入。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个别地方存在乱办班、重复办班,重复开学术会议的现象还比较严重;不按计划办班、开会,不按规定学术时间发学分问题,还没有完全纠正。
因此,我们一定要严格管理,按规章制度办事,加强检查督促力度。对不能按计划执行、管理混乱、乱发学分证、乱收费等单位,取消其举办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资格。真正把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与卫生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聘任、技术职称晋升、执业再注册落到实处。当前,我们要抓住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发展的有利环境和重要契机。国家把“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定为长期的发展战略,我们要加大宣传力度,使终身学习,构建学习型社会作为我们卫生行业的一种风尚,使继续医学教育成为整个卫生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解决工学矛盾,探索有效的办学途径和教学手段。
当前,各医疗单位定岗定编和医院任务比较繁重,特别是辅助科室和一人一岗科室人员的继教学习矛盾尤为突出,使继续医学教育对象难以安排时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要拓宽继续医学教育办学形式和渠道,充分利用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和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高等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医学会协会学术团体在继续医学教育活动中的带头作用。
四、严格审批制度,提高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质量。
被公布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应充分体现国家级和省级的办学水平。从师资、培训内容、培训单位都要高标准、严要求。我省被卫生部批准的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目前是全国、全省医学专业领先的学科,我们要加强管理,不断完善,经得起三年后的重新认定。
五、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十五”计划检查评估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有关规定,实现我省《继续医学教育“十五”计划》各项任务,推动继续医学教育深入发展,根据卫生部部署,我省决定从2004年9月起,开展“十五”计划落实完成情况检查评估工作。
检查评估重点:主要检查各市(地)、各高等医学院校、各有关单位完成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十五”计划三项指标:
(1)各市、县(市、区)级医疗卫生单位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覆盖率达到90%;
(2)全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活动项目的学科专业(二级学科)覆盖率达到90%;
(3)按我厅颁布的《继续医学教育规定(试行)》要求,各县(市、区)以上继续医学教育对象获取学分达标率达到85%.
检查评估工作步聚:评估工作分为自评、复评、认定三个阶段:
(1)自评阶段(2004年9月至12月):评估单位根据评估体系进行自评,完成自评报告并向卫生厅、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申请复评。
(2)复评阶段(2004年12至2005年3月)浙江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组成专家组,到被评单位实地检查,复核其自评结果。
(3)认定阶段(2005年4月至5月),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专家组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审查,形成审定性结论,同时评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
省卫生厅科教处张孟华处长向大会作了《创新继续医学教育,培养跨世纪人才》的专题报告;省人事厅培训处丛荪林处长作了《继续医学教育与人才战略》专题报告;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方平楚教授作了《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实施及学分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的专题报告。
会上杭州市卫生局科教处、省医学会及省医学学术交流管理中心、舟山市卫生局、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一院、温州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加善县卫生局代表市、县卫生局、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学术团体和医疗卫生单位向大会作了经验交流。
张孟华处长在会议总结中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向单位领导汇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重点是要切实贯彻好杨泉森副厅长的报告,把报告中提出的几项重点工作落实到实处,抓紧抓实,抓出成效;二是要进一步健全、落实管理机构,各级科教和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要以服务为宗旨,积极推进继续医学教育内容、办学形式、教学方法和办学机制的创新;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学分授予、登记、审核工作,严格学分管理,杜绝“人情分”、“买卖学分”、“凑学分”现象,推动学分管理规范化、科学化。
参会代表普遍反映,此次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研讨会,对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的发展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