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及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经研究确定,对山东卫生报刊社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学籍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学籍登记备案该项目学员学籍登记工作由山东卫生报刊社继续医学教育项目驻市培训工作站负责,登记表格按照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统一规定格式。每年年初,各市、各单位将学员学籍登记表以电子版以及文本两种形式分别报送山东卫生报刊社和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备案。
二、学分管理上、下半年学员考试和答卷批阅结束后(每年7月和1月),各市、各单位将学员考核情况以及考试成绩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学员登记表上登记完毕后,将电子版和文本材料各1份分别报送山东卫生报刊社和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由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对学员成绩进行审核,成绩合格者,由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发放统一印制的继续医学教育1类学分证书。
各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对本地区学员学籍进行统一整理,并于5月30日前将学籍登记表以上述两种形式分别报送山东卫生报刊社和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备案。
山东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
200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