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继医教委发[2007]1号
各市卫生局及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省部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7年第一批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定,我省共有69个项目获准为2007年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341个项目(其中备案项目140个)为2007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现予公布(同时在“山东卫生教育网”上公布,网址:www.sdcme.net)。本文件及网上所公布项目均可作为各地各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部门进行项目管理、学分审核的依据。
为加强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管理,各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部及我省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执行与管理工作,确保项目质量。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学时、学分,不得随意增删项目内容,如有违反,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委托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具体负责我省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质量监控工作。项目举办前,各项目主办单位应将办班通知、日程安排及教材或讲义送中心办公室审核,并办理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书》领购事宜。为加强管理、搞好服务,经审核符合要求的,中心可免费在“山东卫生教育网”上发布项目举办通知。各单位在项目举办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将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举办项目的通知、日程安排、教材、项目备案表、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备案表、总结、考试样题的文本及电子版及学员原始答卷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中心办公室,以上材料除学员原始答卷外须提供书面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未按规定办理者不予证书验印和备案。
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学员备案表、项目备案表可在“山东卫生教育网”(网址:www.sdcme.net)下载中心栏下载。
二00七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