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提高中医药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和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有关文件精神,现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要以体现中医药学的特点,继承中医药学术和中医药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新信息为主要内容,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适应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的实际需要,具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
二、申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需填报《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3份;申报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需填报《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一式2份。
三、请各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各市申报材料经市卫生局、中医(药)管理局或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后,于2009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表和电子版,统一报送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办公室(省直及厅直医疗机构和山东中医药学会、山东中西医结合学会、山东针灸学会直接报送)。
四、联系人:刘喆
联系电话:0531-82602964
地址:济南市文化路西路42号
邮政编码:250011
电子邮箱:zhongyijijiao@163.com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