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中医管理局,省部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批准,我省共有25个项目获准为2008年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核批准68个项目为2008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现予公布。
各项目主办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工作,项目举办前,应将办班通知、日程安排、教材(讲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等送山东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审核(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领购《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项目结束后,要将学员名单、《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和《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执行情况学员调查表》报省中医药继续教育中心和省中医管理局,作为评审次年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依据……
各市、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学员参加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各项目单位请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完毕。
二○○八年十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