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荆州开发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荆州市卫生局、荆州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湖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荆卫生发〔2005〕11号)精神,为做好200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完成规定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年度考核、聘任、续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2008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200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是必备条件。
二、按照全行业和属地化管理原则,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科教科)负责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卫生技术人员证书验证工作。各县市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证书验证工作。
三、2007年度验证工作从2008年9月11日起至9月30日止。市直各单位应于9月10日前完成学分登记工作后,与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确定具体验证时间。各县市区验证工作应于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市直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2007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总结和2008年工作计划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于9月30日前报送。联系电话:8440004.
二○○八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