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卫生厅、人事厅日前出台的《河南省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规定,今后卫生技术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和卫生专业规范化培训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是年度考核、聘任、技术职务晋升、任职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
该《办法》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和规范化培训是卫生技术人员应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考虑到城乡医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疗机构之间的差别,省、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获得的最低学分不得低于20学分;乡级及以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完成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最低学分不得低于15学分。民办医院及个体医疗机构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参加相应级别的继续医学教育。
河南省人事厅已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手册》,对参加各项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和获得的学分进行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