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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度安徽芜湖县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的通知

各镇卫生院(分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民营医院:

  根据《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2007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分要求

  1、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当年度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卫生技术人员及在乡镇卫生院从事卫生技术工作的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Ⅱ类学分20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分,其中Ⅰ类学分5分,Ⅱ类学分20分。

  2、当年度学分当年有效,不能跨年度使用,Ⅰ类、Ⅱ类学分不可相互替代。

  二、学分计算方法

  (一)按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有关规定验印的各种Ⅰ类学分项目的学分证明,是参加项目学习并经考勤、考试考核合格学员获得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的有效凭证。

  (二)Ⅱ类学分计算方法

  1、参加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3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按每小时授予2学分。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10学分。项目活动每一天最多按8小时计算学分,不包括学员报到、考核考试和撤离时间。

  2、凡自学与本学科专业有关的知识,应先定出自学计划,经本科室领导同意,写出综述,由所在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授予学分。每2000字可授予1学分。由全国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全国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或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制定或指定的杂志、音像、光盘等形式的有关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的自学资料,学习后经考核,按委员会规定该资料的学分标准授予学分。此类学分每年最多不超过5学分。

  3、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标准授予发表当年学分:

  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

  国外刊物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10~8学分

  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6~4学分

  省级刊物:5~3学分

  地(市)级刊物:4~2学分

  内部刊物:2~1学分

  4、已批准的科研项目在立项当年按以下标准授予学分:

  课题类别课题组成员排序(余类推)

  1、2、3、4、5

  国家级课题10、9、8、7、6学分

  省、部级课题8、7、6、5、4学分

  市、厅级课题6、5、4、3、2学分

  5、出版医学著作,按每编写1000字授予出版当年1学分。

  6、出国考察报告、国内专题调研报告,每3000字授予1学分。

  7、发表医学译文每1500汉字授予1学分。

  8、由单位组织的学术报告、专题讲座、技术操作示教、手术示范、新技术推广等,每次可授予主讲人2学分,授予参加者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9、临床病理讨论会、多科室组织的案例讨论会、大查房,每次主讲人可授予1学分,参加者授予0.5学分。参加者全年所获得的该类学分最多不超过10学分。

  10、经单位批准,参加所从事的卫生技术专业在职学历(学位)教育,在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年度学习成绩合格者,或到外单位专业进修(含出国培训),或参加援藏、援外、支农等医疗服务活动并参加当地继续医学教育,当年累计6个月以内经考核合格者,按每月4学分授予Ⅱ类学分。

  3~10项由单位继续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后授予相应的学分,8~9项需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认可(地点在芜湖市卫生局医教科,联系电话:3832081)。

  三、学分登记

  1、继续医学教育对象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情况和取得的学分,由所在单位负责审核、登记和存档。

  2、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将当年参加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的有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效凭证,按单位有关学分登记的要求和时间安排,报单位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当年所取得的学分与年度学分完成情况。

  3、学分登记的有效凭证为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分证明、自学综述、发表的论文、出版的著作、进修证、成绩单、单位组织的各种继续医学教育活动登记单等原始材料。

  4、各单位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继续医学教育对象年度完成学分情况时,应登记在证书的“继续教育登记”页,登记内容为:“××××年Ⅰ类学分××分、Ⅱ类学分××分、学分总数××分”,由登记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验证要求

  1、时间:2008年3月4日~6日

  地点:县卫生局医政医教科,联系电话:8829586

  2、本次验证内容为2007年度所取得继续医学教育学分

  3、具体材料

  ①卫生专业人员汇总表

  ②继续医学教育登记表

  ③登记填写完整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及学分证明原始材料(无《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的,只提交学分证明原始材料)

  县直卫生单位需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发送至wuhuxian342@yahoo.com.cn

二〇〇八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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