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试验区)事业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我市2009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的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2008年学分审核工作自即日起至3月底进行集中审验。
2、2008年学分卡,市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学分卡由各单位负责收集初审,其他单位由各县、区负责收集初审。
3、2009年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卡发放工作已经开始,各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办理领取工作,每人收取培训费40元(合价费[2009]34号);
4、每月26日,市卫生局网站将公布各单位次月承担的继续医学教育培训项目安排计划表;各项目承担单位务必于每月25日前将次月培训计划安排表报至局科技教育处(hfwsst@126.com)。
5、卫生技术人员可根据公布的信息及时做好学习时间的安排。
特此通知。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