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有关单位及学术团体:
我市各有关单位申报的2008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审核确定,现将308项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予以公布。
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主办单位要严格遵照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印发《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办法》和《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的通知(皖卫科[2007]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教学内容等,学分证明的发放要严格履行有关手续。
合肥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执行时间为3月至11月,各项目承办单位每月下旬25日前将下月实施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传真形式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电话:3537645),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发布。每月安排发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在合肥市卫生局网页科技教育栏目上,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可上网查询。
各项目主办单位应加强对培训班、讲座的管理,按时举办,并做好培训教材、日程安排、签到薄、小结整理归档,对未参加培训学习人员不得授予学分。培训班在举办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将举办的项目总结、教材、试题、日程安排、签到簿等材料,报送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合肥市政务中心A楼8楼合肥市卫生局科技教育处;邮编:230022;电话:0551-3537645)。
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对有关单位举办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评估检查。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