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局及
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各高等医学院校及附院,有关省直单位及学术团体:
我省有关单位共申报2006年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199项,2005年备案项目58项,共计257项。经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学科组专家评审(部分项目按学科组专家意见修改后报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确定,现将我省2006年第一批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216项(含2005年备案项目58项)予以公布。
为加强管理,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主办单位要严格遵照省卫生厅、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皖卫科[2004]30号)的有关规定举办项目,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编号、名称、所授学分、教学内容等,学分证明的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发放要严格履行有关手续。各项目主办单位在举办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应将举办的项目执行情况汇报表及项目总结、文字声像教材、试题、日程安排、签到簿原件、学员与教师名册等材料,报送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合肥市永红路15号省医学情报研究所二楼;邮编:230061;电话:0551-2826353)。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将遵照省卫生厅、人事厅印发的《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统计报告与评估试行办法》(皖卫科[2004]30号)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单位举办的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进行评估检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项目即行取消,并取消项目负责人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资格两年,情节严重的向全省通报。凡随意更改办班内容、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的项目,将不予备案。
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