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提高我市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信息化、网络化水平,根据省卫生厅《关于普及使用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ICME)》(卫科秘〔2008〕108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多次论证和修改,使用“好医生医学教育中心”开发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本系统嵌入“蚌埠市卫生科技教育服务平台”。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中学员注册模块、单位用户模块的功能调整修改已经完成。
现将管理系统各模块应用进度安排如下:第一阶段:2010年1月1日至31日,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完成系统模块中本单位的内部机构设置、学员注册工作。
第二阶段:2010年2月1日至28日,各县(区)卫生局,非市属各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完成系统模块中本辖区、本单位的内部机构设置、学员注册工作。
第三阶段:2010年3月1日至3月31日,统计IC卡制作信息,逐步实现学员现场持卡学习。
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的应用是一项长期工作,推广使用的成效已纳为各单位2010年目标考核指标。请各单位务必落实专项经费用于系统维护,安排专人参加学习培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陆“蚌埠市卫生科技教育服务平台”完成各项阶段性及后期管理工作。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