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赣卫科教发[2006]31号),2007年局属各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即将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局属各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验证要求:
(一)单位初审、汇总:
1、各单位应按赣卫科教发〔2006〕第31号江西省卫生厅、江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和学分标准的通知》要求进行初审,年度教育总分为25分,其中:国家级学分5分、省级学分5分、市级学分5分,单位级学分10分。
2、按照《学分标准》可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材料必须是原始件(如学术会论文证书等),复印件无效。
3、年度培训中市级必修课每人必须达到2分(参加1次必修课学习),作为年度验证的必备学分。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完成本单位初审、汇总。
(二)审核验证、通报:
1、各单位准备本单位2007年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花名册;
2、市继教办组织中级职称(含中级)以上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审核验证,各单位继教办组织初级职称(含初级)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审核验证,同时接受市继教办抽查;
3、时间:12月17日,一天,拟定上午:局属各医疗单位,下午:局属各卫生单位;
4、地点:市卫生局大会议室;
5、2007年是我市开展继续医学教育工作的第一年,为起好头、开好步,总结经验,更好地做好明年的工作,市继教办将验证情况进行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附件:2007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