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过去的一年,我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在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各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广大继教管理干部的积极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预期工作目标。为了总结经验,更好地开展2009年继续医学教育工作,拟对2008年度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现将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长春市各级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各医疗卫生单位、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人员。
二、推荐办法
(一)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由长春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推荐。
(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由各级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或单位推荐。
三、评选要求
(一)凡推荐评选的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需填写《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登记表》、《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先进个人登记表》,各一式2份。请登陆长春市卫生局网站,在“关于我们→机构职能→科技教育处→便民下载”专栏下载表格。
(二)在评选中要认真总结继教工作的突出特点,具体做法,主要经验,实际成效。
(三)报送要求。先进集体和个人的登记表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须于2009年2月5日前报市医学会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过时没有报送材料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四)各单位要把本次评选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评选表彰活动的机会,建立和完善适合本单位继续医学教育激励机制,发现和挖掘继续医学教育的先进事例。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严格评选,通过评选活动促进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OO九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