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经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研究决定,对在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各县(市)、区卫生局从事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相关人员1~2人;县(市)、区直医疗卫生单位各1人;
市内三级医院1—2人;其它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企事业二级以上医院的继续医学教育管理人员1人。
二、申报方法:
首先由各单位确定先进人选,然后由本人填写《吉林市继续医学教育先进个人申报表》(申报表见附件),单位审核、盖章后用传真方式上报市卫生局科教处,传真:2049372,其它事宜联系电话:6572106.
三、申报时间:
各单位于2009年1月20日(下周二)前完成申报工作。
吉林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