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的精神,经市人事局批准,现将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
遵照长春市人事局和长春市卫生局文件精神,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继续实行学分、学时换算累积制,每位学员全年所获学分不低于25学分(96学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采取期刊、网授、集中面授、学术活动、院内培训等多种形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由市人事局、长春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根据卫生部要求及广大学员的需求统一制定。
三、报名办法
从2010年1月4日起,由各单位组织集中报名,截止日期1月29日,具体开课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收费标准
根据吉卫科发[2000]477号、吉省价收字[2001]11号文件和有关规定,每名学员收费128元。
继续教育结束后,继续教育办公室将市管学分和院管学分统一汇总审核后,在继续教育证书上登记并上报市人事局验印。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时到长春市继续教育办公室办理报名手续。
联系人:徐海涛、王冰洁、衣琳琳
联系电话:82762802
2009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