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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卫生局关于2005年度继续医学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局直各单位、有关职工医院、各医学学术团体:

  为了加强继续医学教育管理,提高广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建立健全竞争和激励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根据《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的要求,决定自2005年1月10日至2月25日进行2004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审验、2005年度西安市CME会员的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审验

  (一)审验依据和原则

  2004年度学分审验标准严格按照《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市卫字〔2002〕296号文件)执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经认可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取得学分总数不得低于25学分。

  1.市管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市直医疗机构:I类省(市)级以上学分5分,其中高级职称每人取得国家级学分2分或5年之内10分、省(市)级学分3分;中级职称每人取得国家级学分1分或5年之内5分、省(市)级学分4分;初级职称每人取得省(市)级以上学分5分。I类市级学分5分。II类学分15分。

  2.市管二级以下医疗机构、区(县)级医疗机构:I类省(市)级以上学分5分,其中高级职称每人取得国家级学分1分或5年之内5分、省(市)级学分4分;中级职称每人取得省(市)级以上学分5分;初级职称每人取得省(市)级以上学分3分。I类市级学分5分。II类学分15分,其中初级职称17分。

  3.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会办医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乡村医师参加继续医学教育考试成绩合格者,授予学分25分。

  (二)审验对象

  凡在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建立档案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均须接受学分审验。

  (三)时间范围

  本次审验的学分必须是在2004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获得。

  (四)审验方法和程序

  学分审验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步骤。局直医疗单位、二级及二级以上职工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区(县)卫生局局直医疗卫生单位、二级以下职工医院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由所在区(县)卫生局的继续医学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初审。初审合格后由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统一复审。对已安装继续医学教育IC卡管理系统(ICME)的单位或部门应用该系统进行学分审验。

  1.IC卡管理系统学分审验方法

  (1)初审:各单位将每位继续教育对象取得的所有学分(国家级、省级学分证书、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会员听课证、Ⅱ类学分计分卡、CME学分考试成绩通知单及参加网站CME学分证书等的学分)通过ICME软件录入、审核后上网将其上传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数据中心。学分录入可应用“项目学分录入”和“非项目学分录入”(具体方法详见继续医学教育管理系统操作流程手册)。

  (2)复审: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利用ICME西安市政府版根据各单位所上传的数据信息,复审合格后,在《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盖验证章。每位继续教育对象的学分达标记录将储存于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数据中心,以备查阅及应用。

  2.非IC卡管理系统学分审验方法

  (1)初审方法:有关单位收集每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的国家级(省级)各类学分证明原件、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会员听课证、II类学分记分卡、CME学分考试成绩通知单、网站学习获取的所有CME学分,按学分标准严格审验。将合格人员所取得的学分,分级分类填入《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西安市CME学分审验、听课报名一览表”或“西安市CME学分审验、考试报名一览表”,并由初审单位在“西安市CME学分审验、听课报名汇总表”或“西安市CME学分审验、考试报名汇总表”上盖章。

  (2)复审方法:有关单位将《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和“西安市CME学分审验、听课报名一览表”、“西安市CME学分审验、听课报名汇总表”或“西安市CME学分审验、考试报名一览表”、“西安市CME学分审验、考试报名汇总表”及国家级(省级)各类学分证明原件、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会员听课证、II类学分记分卡、CME学分考试成绩通知单报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经复审合格后,在《西安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盖验证章。

  (五)审验安排

  审验时间:2005年1月10日至2月25日。

  审验地点:西安市医学会。

  二、CME补考工作

  对今年未参加CME学分考核及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定于2005年3月12日补考,要求各区县卫生局认真做好补考报名工作,各区县卫生局于2005年2月20日将补考人员名单报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三、2005年度CME报名工作

  西安市继续医学教育会员管理信息库已初步建立,结合2004年度CME会员的报名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库。申报工作与学分审验工作同步进行。

  1.网上报名。打开单位版,在“基础数据”中的“录入修改人员数据”中进行设置。

  (1)确定CME对象。凡属2005年度CME对象的状态不变(即状态为“在岗”或“进入”);非2005年度CME对象的状态调为“离岗”(所有不要求CME学分者状态都改为“离岗”)。

  (2)确定学术团体个人会员的在内部编号栏目中按下列序号进行设置

  学会编号学术团体

  200500 非医学团体个人会员

  200501 医学会

  200502 护理学会

  200503 检验学会

  200504 预防医学会

  200505 中医学会(含中西医学会)

  200506 针灸学会

  200507 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社会办医疗门诊部(诊所)等基层医疗机构

  注:学会编号=年份+序号

  2.收费:仍按《西安市卫生局关于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审验工作的通知》(市卫发[2003]471号)收费标准执行。交费时各单位需携带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人员的医学学术团体个人会员证。

  3.报名地点:西安市医学会(北广济街167号原西安市防疫站后三楼)

  四、远程继续医学教育

  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卫生技术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机会相对较少,存在着对项目、专业、学科的选择性相对不足等问题。远程网络继续医学教育可使在职卫生技术人员不受时间、地点限制,自主选择相关专业进行学习,既解决了“工学矛盾”,又大量节省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了单位和个人学习经费。因此,提倡有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网上学习,获得国家级、省级I类学分和II类学分(国家级、省级I类学分可计为II类学分)。网站2005年有41个专业,近300个国家级一类、200个省级一类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供网上学习,“网站”将所获得的相应学分直接记入个人IC卡。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继续医学教育工作,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好2004年的CME学分审验和2005年的报名工作,严格审验标准,确保登记结果详实准确,能够反映每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真实情况。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87267130.

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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