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中医药继教办发〔2009〕1号),201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卫生局、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负责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
二、2010年度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步进行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程序
1.拟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登陆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点击继续教育项目管理中的申报单位按钮,按用户手册进行操作,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通过国家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上传至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部门。
2.《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详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中的继续教育规章制度栏;中医药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用户手册详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下载中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下载文件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继续教育系统用户手册)。
(二)纸质申报程序
拟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的单位按照《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填写《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表》(在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下载中心下载)后,将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上报我局审核。
三、有关要求
(一)项目实施中不得委托其他单位代为举办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
(二)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25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邮寄地址:陕西省中医管理局综合处(西安市莲湖路112号,邮政编码:710003)。
联系人:闫小青
联系电话:029-87325317、87345442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