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申报认可试行办法》的有关要求,2008年省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经甘肃省中医药继续教育委员会评审通过,现予以公布。
各市、州卫生局要对本地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
各主办单位于2008年12月31日前将项目执行完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并于2009年1月15日前将有关书面材料报省中医管理局。
请各承办单位将办班安排于开班一周前报省中医管理局;培训结束后10日内凭有关资料领取《学分证书》。
联系人:王云
联系电话:(0931)4818126
二○○八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