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卫生局,厅直各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各有关单位:
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根据《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实施细则》和《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试行办法》有关规定,将对2005年度全省医疗卫生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医学教育任务情况进行验证,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证审核程序按照往年验证要求进行,请各地区、各单位依照《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登记管理办法》,对本地区、本单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情况进行登记、审核、上报复验,并上报有关材料。
二、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做好2005年卫生技术人员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甘卫科教发2005200号)要求,2005年度初级卫生技术人员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获得继续医学教育Ⅰ类学分不得低于4分;中级及以上卫生技术人员获得该项Ⅰ类学分不得低于5分。
三、凡参加2005年甘肃省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卫生技术人员,可视为完成该年度继续医学教育任务。
四、验证时间安排。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继续医学教育验证工作,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和其它违反规定的行为,要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未尽事宜,请与省卫生厅陈瑛、王胜同志联系,联系电话:0931-4818125、4818117.
请登陆甘肃卫生信息网www.gshealth.gov.cn下载所有表格。
二〇〇六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