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卫生局、自治区卫生厅各直属单位、林管局卫生处及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人事部《继续医学教育规定》,积极推进我区继续医学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根据我区实际,经研究,自2008年起在《内蒙古医学杂志》开设继续医学教育专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员对象
《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实施办法》中确定的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各类在职、在岗卫生技专业术人员。
二、考试及学分授予办法
从2008年起,每期安排一个学科,组织相关专家命题撰稿,学员可通过学习每期刊登的继教项目并在答题卡(答题卡复印无效)上回答问题,将答案寄至内蒙古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答案合格者每期授予1学分,年底由继教办统一授予相应学分及证书。
三、学员报名注册及费用
参加刊授继续医学教育者,必须经注册后方有资格参加答题并获得学分。2008年全年的注册费为28元;学费、资料费(《内蒙古医学杂志》全年12期)为72元,总共为100元。此外,集体订购《内蒙古医学杂志》的单位,单位内专业技术人员亦可按照考试及学分授予办法获取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学分,但仅能按题卡姓名授学分。
四、其他事项
参加者请填写注册表,将注册费、学费、资料费及注册表同时寄至内蒙古继续医学教育办公室。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院10号楼邮编:010055
收款人:刘忠捍联系人:李小娟
联系电话;0471-6944821
内蒙古自治区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