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洪县卫生局、县财政局加大对各乡镇乡村医生补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确保乡村医生不再“赤脚”行医。
据了解,当前正在执行的乡村医生补助政策主要有5项: 一是省财政按照3000元/村进行补助。二是县(区)财政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2000元。三是中央对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按照两个因素进行补助:一半的资金按照我省农业人口人均1.5元进行补助,另一半的资金按照省村卫生室数量每室补助1901元。四是在确保新农合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对乡村医生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按照一般诊疗费每门诊人次3元的补助标准,实行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中总额控制并全额支付。五是要求将部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下沉,交由乡村医生承担,完成情况由乡镇卫生院考核,如全面完成下达的工作任务,乡村医生最高可分配到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比例可达3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