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全市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障问题,日前,我市按照相关程序及文件要求为全市1266名乡村医生申请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申请资金98.75万元。
乡村医生是一支特殊的农村卫生队伍,承担着农村宣传普及健康生活方式、防疫、改厕改水指导、大病康复等重要任务。从2009年开始,我市安排了专项资金,对乡村医生公共卫生工作进行补助。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江西省乡村医生养老保障生活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规定自2012年1月1日始年满60周岁且从医满20年的乡村医生,可享受每人每月65元的养老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资金由省、市财政按照6:4的比例分担。
据统计,全市共有1266名乡村医生符合相关条件,我市已为他们申请乡村医生养老生活补贴,申请补贴资金98.75万元。补助资金到位后,将由乡镇卫生院会同乡镇财政所共同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