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依据是什么?
【回答】学员lweif000,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依据:
1.病史 有糖尿病家族史、患病史,特别是不明原因的死胎、死产、巨大儿、畸形儿、新生儿死亡等分娩史。
2.临床表现 妊娠期有“三多”症状,即多饮、多食、多尿或反复发作的外阴阴道念球菌感染症状或体征。
3.实验室检查
(1)尿糖测定:尿糖阳性者应除外妊娠期生理性糖尿,需做空腹血糖及糖耐量试验确诊。
(2)糖筛查:孕妇应在妊娠24~28周左右进行糖筛查,将50g葡萄糖粉溶于200ml水中,5分钟内服完,从开始服糖水时计时间,1小时抽静脉血测血糖值,若≥7.8mmol/L为50g葡萄糖筛查阳性,应该进一步做口服糖耐量试验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3)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糖筛查阳性者,行75g糖耐量试验。禁食12小时后,口服葡萄糖75g。测定腹血糖及服糖后1小时、2小时、3小时四个时点血糖,正常值为5.6、10.6、9.2、8.0mmol/L,若其中有任何两点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仅一点高于正常值,诊断为糖耐量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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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所属科目: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妇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