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助理医师可以开办个人诊所吗
2012-09-03 11:13 来源:医学教育网
问:我是一名公卫助理医师,可以开办个人诊所吗?
医学教育网回答:一般情况下,助理医师(包含公卫助理医师)是不允许开办个人诊所的。不过有例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相关规定,在乡、民族乡、镇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的执业助理医师,可以根据医疗诊治的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也就是说,执业助理医师开办个人诊所,需向当地的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经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才可以独立开办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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