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虚内热及疮疡、目疾患者均忌食。
1. 孟诜:热病后十日不可食热韭,食之即发困。
2.《本草经疏》:胃气虚而有热者勿服。
3.《本草汇言》:疮毒食之,愈增痛痒,疔肿食之,令人转剧。
4.《本草求真》:火盛阴虚,用之为最忌。
5.《随息居饮食谱》:疟疾,疮家,痧、痘后均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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