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应用本品前,应对病人进行红细胞压积、血小板记数、凝血酶时间(TT)、凝血酶原时间(PT)、激活的部分凝血致活酶时间(APTT)测定。TT和APTT应小于2倍延长的范围内。
2. 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反应,如脉率、体温、呼吸频率和血压、出血倾向等,至少每4小时记录1次。
3. 静脉给药时,要求穿刺一次成功,以避免局部出血或血肿。
4. 动脉穿刺给药时,给药毕,应在穿刺局部加压至少30分钟,并用无菌绷带和敷料加压包扎,以免出血。
5. 下述情况使用本品会使所冒风险增大,应权衡利弊后慎用本品。
1) 近10天内分娩、进行过组织活检、静脉穿刺、大手术的病人及严重胃肠道出血病人。
2) 极有可能出现左心血栓的病人,如二尖瓣狭窄伴心房纤颤。
3) 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患者。
4) 继发于肝肾疾病而有出血倾向或凝血障碍的病人。
5) 孕娠妇女、脑血管病患者和糖尿病性出血性视网膜病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