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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对药品的管理制度

1.病房、急诊科(室),小药柜内所有药品,只能供住院和急诊病人按医嘱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拿取。

2.小药柜应指定专人管理,负责药品领取供应和保管工作。

3.定期清点检查药品,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质、变色、过期、标签模糊等药品时,须停止使用,并报药剂科处理。

4.按药剂科要求,对毒麻、限剧药品,贵重药品进行保管。毒麻药应建立登记卡,保持一定基数,设专用抽屉存放并加锁,每日交接班时清点,按医嘱使用后,由医师开专用处方并携带空安瓿向药房领回。

5.治疗护士下班时,备好急救药品和常规药品,然后将药柜加锁。

6.定期核对药品种类、数量是否相符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7.有条件的医院设病区中心药房,加强药品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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