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人常用量口服。(1)解热、镇痛:一次0.3g~0.6g,一日3次,必要时可每4小时一次。(2)抗炎、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3)建议手术前开始,一次100mg~300mg,一日1次。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痛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量口服。(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可每4~6小时一次。(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
儿童用药:对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的儿童建议初始剂量90mg/kg/day-130mg/kg/day,分次服用,需要时可适当增加剂量(目标血浆水杨酸盐水平150??g/ml-300?g/ml)。高剂量时(血药浓度200??g/ml)的毒性反应发生率增加。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由于肾功能下降,服用本品易出现毒性反应。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尽量避免使用。(1)本品易于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在妊娠头3个月应用本品可致畸胎,如脊椎裂、头颅裂、面部裂、腿部畸形,以及中枢神经系统、内脏和骨骼的发育不全。也有报道在人类应用本品后发生胎儿缺陷者。此外,在妊娠后3个月长期大量应用本品可使妊娠期延长,也有增加过期产综合症及产前出血的危险。在妊娠的最后2周应用,可增加胎儿出血或新生儿出血的危险。在妊娠晚期长期用药也有可能使胎儿动脉导管收缩或早期闭锁,导致新生儿持续性肺动脉高压及心力衰竭。曾有报道,在妊娠晚期因过量应用或滥用本品而增加了死胎或新生儿死亡的发生率(可能由于动脉导管闭锁、产前出血或体重过低)。但是应用一般治疗剂量尚未发现上述不良反应。(2)本品可在乳汁中排泄,哺乳期妇女口服650mg,5~8小时后乳汁中药物浓度可达173~483?g∕ml,故长期大剂量用药时婴儿有可能产生不良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