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理论

考试动态
复习指导
互动交流
首页 > 护理理论 > 基础护理 > 正文

淋浴和盆浴注意事项

(1)饭后须过1小时才能进行沐浴,以免影响消化。

(2)防止病人滑倒、受凉、晕厥、烫伤等意外情况发生。

(3)妊娠7个月以上的孕妇禁用盆浴,衰弱、创伤、患心脏病需卧床的病人,不宜淋浴和盆浴。

(4)传染病人进行沐浴,应根据病种、病情按隔离原则进行。

打开APP看资讯 更多更快更新鲜 >>
精品课程

高效定制班-护士资格考试

2020年新课

1580

立即购买
考生必看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
前往医学教育网APP查看,体验更佳!
取消 前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