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1日起,复方氨基酸18AA、利塞磷酸钠等七种药品21个系列开始执行最高限价。
此次执行最高限价的药品共包括苯磺顺阿曲库胺、复方氨基酸、利赛膦酸钠、噻托溴胺、脂肪乳、左布比卡因、止眩安神颗粒等七种21个系列。其中,规格为42.5g:500ml(8.5%)的复方氨基酸18AA(18AA—)注射剂最高限价为46.7元/瓶;规格为5g的止眩安神颗粒最高限价为7.8元/袋。
云南省物价局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此次公布的价格。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在集中采购期内,药品零售价格超过此次公布价格的,按公布价格执行;低于公布价格的,按集中采购核定的价格执行。
此外,通知未列出的剂型、规格,在云南省物价局公布前,各生产、经营企业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比照同类品种中已下达的相近价格执行,同时报送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