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恢复被违法行为侵害的财产权利是实现?
为啥不选.财产赔偿?
【回答】学员514224753,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财产关系 ①人们在社会生产、分配、交换与消费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总和,即具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属于客观范畴,即社会的经济基础。不过经济基础是经济学、政治学的用语,而财产关系是法律用语。作为法律的调整对象,财产关系反映着作为上层建筑的法律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相互作用。历史唯物论认为,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着上层建筑;但上层建筑具有独立性,它服务于、又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所以当代国家都必须建立完善的调整社会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并在经济活动中实行法治。②指法律关系主体所参加的具体社会经济关系。特点是具体社会经济关系的建立、变更与消灭表现了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但是它仍然是客观社会关系而不是思想关系。因为虽然每一个具体社会经济关系的建立、变更与消灭和主体的意志有关,但从社会宏观的角度看,一个社会能够发生什么样的具体社会经济关系并不以单个人的意志为转移,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规律。法律作为社会关系的调整器,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只是具体社会经济关系,而不是作为经济基础的生产关系,因为生产关系是从社会形态中抽象出来的科学概念,法律无从调整。法律通过对具体经济关系的调整而达到作用于、服务于整个社会生产关系的目的。对具体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法律,在当代主要有民法、行政法、经济法、劳动法等法律部门。其中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这是具体社会经济关系中最活跃、最大量的部分,按其性质主要可分为财产支配、占有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③指因法律调整而形成的具有一定权利义务内容的财产法律关系。法律调整具体社会经济关系的结果。这一层含义已不再指作为法律调整对象的财产关系,故法学著述中一般不使用这一含义。
财产赔偿并不是一个完整的概念!
您好,通过您的提问老师发现了一些您在学习当中的困惑,例如卫生法规,讲的基本都是法律、法规、条例,大部分都是国家相关部门制定并实施的,所以如果您想在卫生法规、伦理学等这些科目上多拿一些分的话需要我们在学习时主动的去记忆一些东西,基本上属于纯记忆的内容,距离考试很近了,请调整自己的复习方法以提高学习效率,
祝您学习愉快!
祝您顺利通过考试!
★问题所属科目: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卫生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