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执业医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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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烧伤补液和门脉高压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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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书上说特重度烧伤胶晶体输液比是1:1 但是教科书关于这的举例是一50kg 烧伤60%病人第一24小时胶体是 50*60*0.5=1500ml 是按2:1算的,怎么回事?我做的一个题目是一躯体/双臀部/双大腿2度烧伤,双小腿及双足3度烧伤第一24小时胶体也是按2:1算的.

门脉高压症静脉屈张出血是先用止血药还是三腔管,教科书上说先用药和内镜,无效再用三腔管,但是为什么所有的题目都是首先选三腔管?

谢谢!!

【回答】问题一:关于烧伤补液。

答复:国内烧伤休克期补液量是根据1970年全国烧伤会议确定的烧伤补液公式进行计算的。

国内通用公式:成人伤后第一个24h补液量 = 烧伤面积×体重×1.5ml + 2000ml基础水分,其中晶胶体比例:中重度烧伤为2:1;特重度烧伤为1:1。成人伤后第二个24h补液量 = 第一个24h已输入胶晶体量的1/2 + 2000ml基础水分;

问题二:关于门脉高压症静脉曲张出血的处理。

答复:对于食管曲张静脉破裂出血的处理,药物治疗(主要包括垂体和生长抑素)是能立即、方便执行的措施,且近期止血效果也可以达到70-90%,因此是后续治疗(包括内镜、三腔管、介入、手术)的基础,因此应作为首选措施、但不排除后续的其它治疗措施(包括三腔管)。三腔管是一种有效、暂时的止血措施,作为紧急情况下使用,因此与药物治疗相比,应该不作为首选。

【追问】请问老师,那么6版外科书关于烧伤补液的举例是不是错误的?烧伤60%是特重度吧!另外考试的时候假若我遇到门脉高压症出血的治疗首选是不是该是药物?做过很多习题都是三腔管!(包括协和习题,我的书是盗版的,呵呵)所以感觉有点虚虚的!

【回答】答复:教材的举例一般不会错的,可能是理解偏差的问题,还有由于医学发展日新月异,不断会提出新的标准,这时在很多方面就会出现临床工作和教学出现偏差,产生争议。比如门脉高压症静脉屈张出血的处理问题,如果来了这样一个病人,临床上肯定是先用降门脉压的药物,不会马上就安置三腔管。除非患者出血量非常大,情况紧急,考虑药物疗效差,可以在应用降门脉压力药物(因为这个措施简单易行,不需要特殊准备)的同时,放置三腔管。当然有争议的毕竟是少部分问题,而且出题时一般会尽量避免,关键是你要理解一些原则性的问题,灵活处理,相信能顺利通过考试!

★问题所属科目:临床执业医师---内科学(含传染病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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