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卫生部令第52号)、《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冀卫中〔2012〕17号)、《沧州市卫生局关于201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报名的通知》(沧卫中医字〔2013〕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13年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申请师承出师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已签订《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并经县级以上公证机关公证的师承人员; 
2、自公证之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满三年; 
3、已完成师承学习任务; 
4、满足《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申请确有专长考核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截至2013年5月31日依法(取得乡村医生证书)从事传统医学临床实践5年以上; 
2、掌握独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传统医学诊疗技术。 
3、满足《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要求。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师承人员报名地点为省卫生厅考试培训中心考务一科,报名时间:2013年6月3日—6月7日。 
确有专长人员报名地点为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局,报名时间:2013年5月6日前。 
三、考核方式、内容及时间 
考核方式及内容:严格按照《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冀卫中〔2012〕17号)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考核时间安排: 
实践技能考核定于2013年7月15日—7月25日; 
综合笔试定于2013年8月17日; 
具体考试时间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四、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按照《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三条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各市直医疗单位、乡镇卫生院把确有专长人员信息初审合格后将报名材料于5月6日前报送市卫生局中医科(同时上报Excel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二)所有材料均用A4纸打印或复印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 
(三)联系人:中医科;电话:0317-2276226;电子邮箱:rqszyk@163.com. 
(四)《河北省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冀卫中〔2012〕17号)和《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已上传至任丘卫生信息网,请查阅下载。 
(五)各市直单位及卫生院做好各自辖区报名通知的工作。 
附件: 
附件: 1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考核申请表 
附件: 2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考核申请表 
附件: 3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从医年限证明 
附件: 4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诊疗技术证明 
附件: 传统医学师承关系合同书 
附件: 师承和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