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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烧伤早期清创术适应症和禁忌症

  电烧伤早期清创术适应症和禁忌症是外科主治医师需要了解和掌握的,医学|教育网整理相关知识如下:

  高压电接触烧伤后,创面较深,深部组织往往坏死严重,局部肿胀明显,早期行焦痂、筋膜切开减压术。过去治疗待坏死组织自溶脱落,形成肉芽创面再行植皮,出现并发症多,创面感染,神经、肌腱坏死溶解,甚至易发生血管破裂大出血,最终导致功能障碍或截肢。目前技术发展,可早期清创,修复创面。只要患者病情允许,清创越早越好,可急诊处理,也可在伤后7d内进行。清创较晚,一些间生态组织进一步坏死,创面感染,肌腱粘连机会增多,功能恢复差。

  适应症

  1.电烧伤病史,可见深度烧伤创面。

  2.全身情况稳定。

  3.无手术禁忌证。

  4.肢体血液循环障碍,须行血管探查。

  5.患者及家属同意手术。

  禁忌症

  1.电烧伤后伴有心、脑等严重并发症。

  2.合并有休克(先抗休克,处理休克后再行清创)。

  全身情况差或有其他处严重损伤,如颅脑、胸腹等脏器伤致休克等未纠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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