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依法对其给予罚款处罚的机构?想确认下,我看到不一样版本的答案!
【医学教育网回答】学员dabaoyn,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条: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暗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的,药品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以及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情节严重的,由工商管理部门吊销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并通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一条: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等有关人员收受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处分,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由卫生行政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追问】工商管理部门还是卫生行政部门?
【医学教育网回答】学员dabaoyn,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工商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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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所属科目:临床执业医师---其他相关(内科、外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