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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慈溪关于开展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的公告

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第三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周期为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考核对象为依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我市各级各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执业证书注册时间为2013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包括执业未满2年的及本周期内提前考核的人员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医师申报与复核截止日期为2013年10月31日。请符合条件的医师及时做好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和内容可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向本单位或辖区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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