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用药在主管药师考试中常见的考点,医学|教育网整理如下:
1.药物影响:早期3个月雌激素、孕激素-胎儿性发育异常;甲氨蝶呤-颅骨、面部畸形腭裂;后期依托红霉素-阻塞性黄疸;晚期阿司匹林-过期妊娠、产后出血;泻药、利尿药-早流产。
2.危险性分级:A、B、C(权衡对孕妇的好处大于对胎儿的危害)、D(孕妇用药后有绝对好处)、X(禁用)。
3.用药特点:细胞增殖早期(受精后18天)-全或无;敏感期(3周-3个月)-先天畸形;胎儿形成期(3个月-足月)-除CNS、生殖系统,其他器官一般不致畸。
4.不良示例:沙利度胺-(肢体、耳、内脏畸形)、雌孕雄激素-性发育异常、甲氨蝶呤(颅面部、腭裂)、氮芥-泌尿生殖系统、苯妥英钠华法林酒精-畸形、镇静安定剂-(神经中枢抑制和神经系统损害、抑制神经活动改变脑发育)、产程中应用乙醚、吗啡、哌替啶、地西泮(不吃不哭、呼吸抑制、循环衰竭)、抗疟药-溶血、磺胺、VK、硝基呋喃;双香豆素、苯巴比妥、阿司匹林(胎儿出血、死胎)、氨基糖苷-耳聋肾损;四环素-牙齿黄染;VA缺乏-新生儿白内障;氯丙嗪-婴儿视网膜病变。
5.注意事项:了解不同药物在妊娠期对胎儿的影响,安全选药(尽量选用对孕妇及胎儿安全的药物,用药时间宜短不宜长,剂量宜小不宜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