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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卫助理医师试用期截止日期

2014-01-07 11:31 来源:医学教育网

公卫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报考人员试用期截止至考试当年8月31日。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考生报名后未按期完成试用的,取消报名资格。

试用机构出具的试用期满1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当年有效。再次参加医师资格考试,需重新在试用机构试用并提供考核合格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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