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专科)学历报考公卫助理医师的要求
2014-04-25 11:06 来源:医学教育网
学员提问:老师您好,对于高职(专科)学历报考公卫助理医师有什么特殊的要求呢?
医学教育网老师回复: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规定,高职(专科)学历报考医师资格考试有下列相关规定:
1.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2013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5年后,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5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9年12月31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专业报考;2010年1月1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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