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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质量评价管理

护理质量评价方法:

(一)建立质量管理的机构

质量管理和评价要有组织保证,落实到人。在我国医院一般是在护理部下设立质量督导科(组)或质量管理委员会。质量督导科(组)是常设机构,配备1~3名高年资护理人员;质量管理委员会是临时机构,一般由护理部主任(副主任)领导,各科室护士长参加,分项(如护理理论、临床护理、文件书写等)或分片(如门诊、手术室等)检查评价。多采用定期自查、互查互评或上级检查方式进行。院外评价经常由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组成,并联合各医院评价组织对医院工作进行评价,其中护理评审组负责评审护理工作质量。

(二)加强信息管理

应注意获取和应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集中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比较、筛选、分析,从中找出影响质量的各种不同因素,再从整体出发,结合客观条件做出指令,然后进行反馈管理。

(三)采用数理统计方法发现问题

建立反映护理工作数量、质量的统计指标体系,使质量评价更具有科学性。在运用统计方法时,应按照统计学的原则,正确对统计资料进行逻辑处理。

(四)常用的评价方式

常用的评价方式有同级评价、上级评价、下级评价、服务对象评价(满意度)、随机抽样评价等。

(五)评价的时间

评价的时间可以定期,也可以不定期。定期检查可按月、季度、半年或一年进行,由护理部统一组织全面检查评价;不定期检查评价主要是各级护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深入实际,随时按质量管理的标准进行检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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