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药物的治疗监护
抗菌药物应用指导原则
治疗性:用药指征诊断为细菌性感染-查明感染病原并据药敏试验结果选药-重症全身性和药物不易达到的部位感染,治疗剂量高限,初始静脉给药,病情好转及早转为口服给药;轻症或单纯性下尿路感染,用较小剂量,可口服-疗程至体温正常、症状消退后72-96小时,败血症、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脑膜炎、伤寒、布鲁菌病、骨髓炎、深部真菌病、结核病等需较长疗程-联合用药要有明确指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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